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完善教学质量管理的运行机制,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开展好MK体育官方网站入口教学督导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和聘用
(一)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教学和管理工作。
2.身体健康,能胜任较大强度的工作量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。
3.责任心强,坚持原则,办事公正,作风正派。
4.从事过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,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、教学指导能力。
5.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二)教学督导的聘用
1.教学督导聘期一般为2年,可连续聘任,可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。
2.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,副组长一名。
3.教学督导由学校颁发聘书。
4.教学督导完成每学期的工作任务后,由学校人事处按月发给适当的报酬(寒暑假除外)。
二、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
教学督导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,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。
专职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:
1.监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。
2.每学期至少听课45人次,每两周开展教学听课情况交流会。
3.期末提交听课检查记录单及听课总结。
4.根据学期的工作安排,完成专项的教学检查工作,主要包括:试卷抽查、论文检查等。
5.检查并发现各二级院在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,形成书面材料进行提交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相关信息。
6.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、教学评价、教学评优等工作。
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:
1.监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。
2.每学期至少听课5人次,按期召开三次工作会议(学期初的工作布置会、期中汇报会和期末总结会),自觉完成听课检查工作。
3.期末提交听课记录单及听课总结。
4.根据学期安排完成专项教学检查工作,如实验、实习工作检查,毕业环节中期检查等工作。
5.了解各院(系)和教学管理部门教学情况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相关信息。
三、教学督导日常工作的管理
1.教学督导直接由教务处管理,教务处设教学督导管理人员1人,负责拟定督导工作细则,组织实施教学督导日常工作的开展。
2.每学期由教学督导组会同教务处提出督导组工作计划。
四、其它
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。